为切实加强医院的服务监督机制,提高医院职业道德水准和医疗服务质量,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,增强服务意识,规范服务行为,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和利益,特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。 1、一般服务问题由医务科负责处理,需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由医务科负责召集协调处理。有违纪者报业务副院长处理,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并登记。 2、向社会公布我院服务承诺,并公示投诉电话:28550493、对现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测评,每季对出院病人函调,对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整改,对反映的收受红包、回扣、私收费等问题给予严肃处理。 4、医院门诊大厅、住院处均设有举报箱,定期开箱。 5、对投诉的问题一般三日内给予答复处理结果,如系复杂问题一周内予以答复。 6、如果对本院的答复和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有关部门继续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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